信息查看 - 【山东体育学院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】

山东体育学院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1-12-30 09:15   阅览次数:    关闭窗口

一、本室宗旨是为本馆持证用户提供上机、上网及多媒体服务。

二、用户必须凭本人上机卡刷卡入坐。

三、不准擅自使用自带光盘、磁盘,若要使用须经工作人员同意。

四、使用多媒体的用户,应使用耳机或控制音量,以免影响他人。

五、上网用户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、黄色内容的网站。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
六、严禁删除电脑系统文件或他人资料。一经发现,将追究责任并索取赔偿。

七、爱护本室设施,不随意挪动电脑,不随意扯动接头、连线,如有问题,应由工作人员解决。

八、用户在室内必须遵守校纪馆规。应讲文明、讲公德、讲卫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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